美一博客拒交"新闻源"入狱 博客道德引关注 

[ 2007-3-12 9:28:05 | By: 博客地带 ]

  美国一名网络博客写手几个月前由于不愿向警方交出他所拍摄的犯罪行为录像带而锒铛入狱。这一事件在美国引起了人们对于网络新闻道德的讨论。

  ■博客写手拍摄冲突场面

  乔什·沃尔夫是一名24岁的年轻人,已是一个写博客的老手。

2005年八国集团首脑会议期间,沃尔夫在旧金山拍摄了旧金山市民举行抗议示威的场面,其中有很多是民众和警察发生冲突的场面。在拍下这段录像后,他将这盘录像带中的一部分内容卖给了旧金山当地的电视台,又把这盘录像带中的另外一些内容贴到了自己的博客上。  

  在那次抗议活动中,一名警察被几名抗议者用棒球棍和水管打破了头,抗议者还试图引燃一辆警车。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共有3名抗议者因此被逮捕并受到指控。

  ■拒交录影带和到法庭作证

  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旧金山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注意到了沃尔夫拍摄的这些影像。他们要求沃尔夫交出全部录影带,并且在法庭上就烧毁警车一事作证。

  尽管沃尔夫并不是记者,但他却以“保护新闻源”为理由,拒绝交出这盘录影带,同时也拒绝在法庭上作证,因此被有关方面投入监狱。直到目前为止,沃尔夫已在监狱中度过了6个月,成为博客出现以来为“保护新闻源”而坐牢时间最长的写手。有知情人士透露,如果沃尔夫仍拒不合作,他可能最早要到今年7月才能出狱。

  ■博客道德引起关注

  当地媒体评论说,沃尔夫的被捕显得不伦不类,此前,西方国家因为拒绝透露新闻源而遭到逮捕的通常是一些新闻记者。例如在泄漏美国中情局特工身份的“特工门”事件中,美国《纽约时报》的记者朱迪思·米勒就因拒绝透露是谁主动向她透露了特工的身份而入狱。

  但沃尔夫本人并不是记者,只是一个博客作者,他也因同一原因而入狱,这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在WEB2.0的时代,人人都有机会参与到新闻当中,只需要连通网络,人人既是受众,也是新闻的采集者和发布者。网络新闻的发布者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来行事?

  在美国公共广播公司的一次采访中,沃尔夫表示:“我不是在为警方做调查工作,因此我只公开我选择公开的东西。”但检控方则认为,沃尔夫此举有哗众取宠的嫌疑。他并不是一名新闻记者,拍摄下来的画面也并不是什么机密,他甚至还将自己拍摄下来的画面用于牟利,因此他宁愿入狱也不愿意透露新闻源的做法令人感到十分费解。还有一名检察官说:“沃尔夫最好认识清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拿着摄像机的人。”

内容出处   财经时报

本文地址:

http://blog.itquan.com/user3/3946/archives/2007/14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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