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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估价行业开始面对政府“全过程监管” [::财经::] 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黄全权、王洋)中国建设部日前正式下发《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房地产交易、抵押贷款、房屋拆迁补偿中,由“估价猫腻”引起的纠纷多发情况有望得到遏制。
“《管理办法》和《通知》的下发,标志着政府对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管,已从事前监管转向全过程监管,并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 新出台的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运行规则:明确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类似分支机构性质的“办事处”“联络点(站)”等机构;此前已设立分支机构的,须在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 监管规定要求各地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信用档案,并公示信用信息。 建设部人士同时表示,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向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开放的基础上,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允许其在内地注册执业,进入内地房地产估价行业。 根据有关部署,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展开一次实地检查。
新华网北京1月4日专电(记者 黄全权)建设部4日通报了10起房地产交易秩序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在通报的案例中,暴力拆迁、一房多售、中介公司“吃差价款”等行为均受到严厉惩处。 山东枣庄市铸成房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案。山东枣庄市铸成房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申请评估资质时,隐瞒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两位估价师为非专职注册估价师,违反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山东省建设厅给予撤销该公司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估价资质的行政处罚,并将三人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在山东住宅与房地产网上公示。 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只有1%是有资质的,有不少“黑中介”根本没按建设部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并到有关部门备案就开业。 “可以说,中介公司在近两年的房地产市场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的所作所为,在某种程度上是助推了房价的虚高。”一位房地产研究专家表示,从这个意义上解读《规则》的出台就不难理解国家有关部门的苦心,政府有关部门显然是想将“调控风暴”刮进这个曾经的“死角”,从而巩固宏观调控的成果。然而,是什么原因使得规则和方案难以落实呢? 骗取侵占客户房租,以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方式损害委托人利益……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此类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而通过这一档案,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相关情况,降低交易风险。 房地产中介机构中不讲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望得到遏制。10月31日,用以指导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在京正式发布。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10月31日,用以指导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在京正式发布。 建设部将出台新规 房地产中介不得代收购房款 From: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7-02/05/content_5700422.htm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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